消防隔热服设计要求
更新时间:2014-06-17 点击次数:3051
消防隔热服,有时又称为(消防防护服)主要是针对消防队员或其它工作在高温场所的作业人员提供隔(防)热保护的服装。它一般是由阻燃纤维织物与真空镀铝膜的复合材料混合在一起而制作成的,消防隔热服的特点:不含石棉,比重轻、强度高、阻燃、耐高温、抗热辐射、防水、耐磨、耐折、且对人体无害等,穿上该服装能有效地保障消防队员、高温场所作业人员即使接近热源也不会被酷热、火焰、蒸气而灼伤的一种保护服装。
高性能的避火隔热服,可抵御1000℃的火焰,并能够有效防护高温水蒸汽的喷溅,该产品适合近火源使用,但不适合进入或穿越火源Aramidic复合材料,全身式防护服外覆铝质保护层,服装前部拉链带有保护翻边和按扣可分离式头罩,头部为镀金玻璃面窗内置安全头盔,带呼吸器背囊。可以配合自给正压式呼吸器使用整体产品包括五指手套及防护靴。
1.防护服的结构防护服是由外层、防水透气层、隔热层、舒适层多层织物复合而成的。这种复合物可允许制成单衣或夹衣。并能满足基本服装制作工艺要求和辅料相对应标准的性能要求。
2.防护上衣
保护的区域防护上衣应对消防员的上部躯干、颈部、手臂和手腕提供保护,但保护的范围不包括头部和手部。防护上衣和防护裤子多层面料之间的重叠部分不应小于200mm。
衣领防护服的衣领高度不应小于102mm,并应有搭接或扣牢配件。衣领的结构应包括外层、防水透气层、隔热层。
门襟门襟的结构应包含外层、防水透气层和隔热层。
袖口袖口应设计得使之能保护消防员的手腕,并防止燃烧的废碎片进入到袖子中。袖口不得妨碍防护服的穿着,并应与防护手套的佩戴相配合。
3.防护裤子防护裤子应对消防员的下肢和腿提供保护,但不包括踝部和脚部。
4.反光标志带反光标志带应牢固地缝合在防护服上衣和裤子上,分体式防护服在上衣胸围、下摆、袖口、裤脚处缝合宽度不应小于50mm的反光标志带。反光标志带的设置,应在其360°方位均能可见。
5.标签的位置标签应放置在防护上衣前胸左侧的舒适层上。
6.颜色防护服的颜色为藏蓝色。
7.辅料
a)所有五金件应无斑点、结节或尖利的边缘。并经防腐蚀处理;
b)应选用具有阻燃性的缝纫线和搭扣,颜色与外层面料相匹配;
c)防护上衣的前门襟处应选用不小于8号的拉链,颜色与外层面料相匹配;
d)防护裤子的背带应选用松紧带。